余伟彦大律师

余伟彦大律师

联络


电话. +852 2530 1383

传真. +852 2530 1083

电邮. brianywy@courtyardchambers.com 


认许年份


2020 (香港)



执业简历


余伟彦大律师于 2020 年加入恪雅大律师事务所。在此之前,他师承陈永豪资深大律师(Mr. Charles Chan S.C.)、刘伟民大律师(Mr. Raymond Lau)及陈伟彦大律师(Mr. Joe Chan)。余大律师的执业范围广泛,涵盖刑事与民事诉讼,并全面接受本事务所各专业领域的案件委托。


在执业过程中,余大律师经常独立地或协助其他大律师于各级法院出庭应讯。在刑事领域,他拥有处理各类案件的丰富经验,除代表辩方外,亦常接受律政司委任为外聘检控官进行检控。在民事事宜方面,他处理的诉讼范围广泛,包括人身伤害、禁制令、追讨债务及合同纠纷等。


在成为大律师前,余大律师曾任职于跨国私营银行的合规部门,累积了宝贵的银行与商业实务经验。期间,他主要负责监督反洗钱(AML)政策的落实执行,并确保金融机构严格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等监管机构的法规要求。


余大律师精通英语、广东话及普通话。不论是撰写中英文法律陈辞,还是以双语进行法庭聆讯,他均能应付自如。


余大律师深信公民教育与法治精神应普及大众,因而他积极投身公共服务。他现为义务律师服务计划(由当值律师服务组织)的义务律师,并于善导会(SideBySide)主办的「模拟法庭计划」中担任中学及大专院校组别的法律导师。此外,他亦屡获邀请向社会各界不同群体发表法律专题演讲,实践其回馈社会的理念。


学历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专业证书

英国兰卡斯特大学法学士﹙荣誉﹚法学及犯罪学


委任与公职


香港大律师公会 公民教育常务委员会委员(2023年至2026)


当值律师服务 义务法律咨询计划义务大律师(2021年至今)


善导会(SideBySide)「模拟法庭计划」法律导师(2021年至今)


部分参与案件


刑事


CACC 85/2024

-    于一宗涉及串谋诈骗及串谋洗黑钱罪行的上诉案中,代表第一上诉人(协助陈永豪大律师,现为陈永豪资深大律师)。


CACC 185/2023

-    于一宗涉及强奸罪行定罪的上诉案中,代表上诉人(协助陈永豪大律师,现为陈永豪资深大律师)。


CACC 56/2020

-    于一宗涉及串谋诈骗罪行的案件中,于原审时代表第三被告,并于上诉时代表第三上诉人(协助陈永豪大律师,现为陈永豪资深大律师)。


HCMA 19/2021

-    于一宗涉及企图诈骗罪行定罪的上诉案中,代表上诉人(协助陈永豪大律师,现为陈永豪资深大律师)。


HCMA 282/2020

-    于一宗涉及工业传票的上诉案中,代表上诉公司(协助陈永豪大律师,现为陈永豪资深大律师)。


DCCC 534/2022

-    于一宗贩运危险药物罪行的审讯中,代表第二被告(协助张建波大律师)。


DCCC 854/2020 & DCCC 855/2020

-    于涉及非法集结罪行的审讯中,代表控方进行检控(协助张建波大律师)。


STCC 3760/2024

-    于一宗涉及虚假婚姻(假结婚)要素的串谋诈骗案中,代表被告(独自出庭)。


FLCC 397/2021

-    于一宗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AOABH)罪行的审讯中,代表第一被告(协助吴维敏大律师)。


民事


HCA 852/2017

-    代表第十八被告成功阻止根据《高等法院规则》第14号命令(Order 14)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独自出庭)。


HCA 1860/2021

-    于一项非正审禁制令(Interlocutory Injunction)的申请聆讯中,代表原告人(独自出庭)。


HCSA 38/2020

-    于一宗涉及讼费命令(Costs Order)的上诉案中,代表答辩人(独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