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豪大律師

陳永豪大律師

Head of Cha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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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852 2530 1383

傳真. +852 2530 1083

電郵. cjc@courtyardchambers.com

專業資格

英國有效爭議解決中心 (CEDR) 認可調解員 (2009)

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 (SCIA(HK)) 仲裁員 (2024)


認許年份

香港(1998)


執業簡歷

陳大律師自開始執業起便一直專注處理刑事案件。陳大律師亦以優異成績獲香港大學社會學系頒授社會科學碩士(犯罪學)學位。

陳大律師對法理學充滿濃厚的興趣,並熱衷於探究法律論據的複雜面向,因此他專注於上訴和涉及商業詐騙及貪污的複雜案件。他重視對細節的細緻關注和分析能力,這驅使他樂於應對具有挑戰性的案件,確保每一個關鍵要素都得到妥善處理。

陳大律師承接所有刑事上訴、審訊,以及其他在各級法院及管理組織進行的聆訊之委聘。陳大律師亦曾就紀律處分程序為客戶提供法律意見及進行抗辯。另外,陳大律師亦有應需要代表客戶處理涉及刑事元素的民事案件。

另外,陳大律師自2009年起獲認可為英國有效爭議解決中心(CEDR)的調解員,現時亦獲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SCIA(HK))認可為仲裁員。

在執業初期,陳大律師曾多次以暫委裁判官的身份在司法機構服務,並自2012年起屢獲委任為暫委區域法院法官。陳大律師積極參與多個委員會的工作,包括大律師公會執委會,以及其轄下的海外大律師資格認許﹙刑事案件﹚常務委員會、刑事法律與程序專業委員會、紀律常務委員會,以及擔當公民教育常務委員會主席。同時,他亦在多個政府及公共機構服務。

作為Courtyard Chambers的創辦人及現為雙主席之一,陳大律師致力於提供高質量的法律及替代爭議解決(ADR)服務,並根據客戶的法律需求制定適切有效的解決方案。


學歷及學術成就

英國有效爭議解決中心 (CEDR) 認可調解員 (2009)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碩士( 犯罪學) 全科一等成績畢業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專業證書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學士  


獎項及獎學金

George L. T. Yue Prize in Legal Theory

Providence Foundation Scholarships  

The Alistair Robertson Memorial Prize


公職

1. 香港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 
i) 委員(2023 – 現在)
ii) 當選委員 (2012 – 2015)


2. 香港大律師公會常委會 / 專業委員會
i) 公民教育常委會主席 (2023 – 現在)
ii) 紀律常委會 (刑事案件委員  (2012 – 現在)
iii) 海外大律師資格認許 (刑事案件委員 (2013-20152016 - 現在)
iv) 刑事法律與程序專業委員會委員 (2018 – 現在)


3. 善導會
i) 執行委員會委員 (2024 – 現在)
ii) 服務發展委員會委員 (2023 – 現在)
iii) 品牌重塑委員會委員 (2022 – 2023)
iv) 模擬法庭/公義教育計劃名譽顧問
v) 青年培育及創業服務名譽顧問
vi) 模擬法庭導師及裁判

4. 當值律師服務
i) 執委會副主席 (2025)
ii) 執委會委員 (2024)


5. 諮詢及法定機構 (香港特別行政區)
i) 主席
 a. 環境影響評估上訴委員會 (2025 – 現在)
 b. 上訴審裁團(建築物) (2021 – 現在)
 c. 上訴委員會(館業) (2018 – 2022)
 d. 上訴委員會(會社(房產安全)) (2018 – 2022)
 e. 上訴委員會(床位寓所) (2018 – 2022)
ii) 副主席
 a. 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上訴委員會 (2021 – 現在)
iii) 委員
 a. 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 (2024 – 現在)
 b. 上訴委員會(遊戲機中心) (2014-2020)

6.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專業證書學術委員會委員 (2014-2016)


重要案件

終審法院

許士仁 收受賄賂案 (整個案件) (2017) 20 HKCFAR 264
(從初審至上訴到終審法院,並在審訊階段,擔當代表第五被告的首席大律師)

  • 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前政務司司長涉及收受賄賂及作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 於高等法院由陪審團就案件極度敏感的資料進行長達133天的審訊,並就有關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法律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展開深入的探討。


陳志雲 收受賄賂案 (整個案件) (2017) 20 HKCFAR 98
(從初審至上訴到終審法院)

  • 就《防止賄賂條例》第9, 11, 14及24條展開深入的檢視及討論。
  • 就有關合理辯解的法律展開深入的檢視及討論。
  • 就有關串謀的法律展開深入的檢視及討論。

 

楊家豪 終審上訴案 (有關錄音證據的運用) (2013) 16 HKCFAR 609 

  • 主要就以語音形式識別疑犯展開討論。
  • 就有關以目視及語音形式識別疑犯的法律展開深入的檢視及討論。
  • 透過環境證據識別疑犯。


霍嘉誠 及 曾慶倫  終審上訴案 (非禮案的法律元素) (探討何謂「本質上」被視為猥褻的行為的重要案例) (2013) 16 HKCFAR 413

  • 就有關猥褻侵犯罪的罪行性質展開深入的檢視及討論。
  • 解釋何謂「本質」及司法推理。


上訴法庭

香港特別行政區  洪大軒及另二人 CACC90/2023

  • 引導陪審團的導詞容許了偏離控方檢控基礎的事實基礎來定罪
  • 引導詞缺乏對「進口香港」的定義及解釋
  • 上訴得直但要考慮重審的要項包括哪些客觀因素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葉嘉宇 [2025] 3 HKLRD 611

  • 強姦案件中關於「真誠但錯誤相信」的法律爭議
  • 被告沒有出庭作供亦未有正式提出此項辯護,但控方證據本身已包含相關事實基礎
  • 陪審團指引的適當性及應否將此辯護理由提交陪審團考量
  • 申請重審時需考慮的相關因素


香港特別行政區  黃偉寧及另一人 CACC178/2022

  • 防止賄賂條例針對有關公營機構人員與私人辦學團體合作中收取利益的指控,而有關利益是準備提供理想的僱用合約
  • 上訴庭要處理原審時的法律代表沒有提出的法律爭議,而有關法律爭議涉及《防止賄賂條例》第4(2)(c)條立法原意,以至Secretary for Justice v Chan Chi Wan Stephen 案引入「指向(aim at)」及「旨在左右或影響(intend to influence or affect)」這些元素作為控罪的部份是否與針對公職人員的第4條一樣適用
  • 上訴庭亦處理合理辯解的考慮步驟及證據基礎


香港特別行政區  何善航及另二人 CACC236/2022

  • 有關暴動案定罪及判刑上訴(代表答辯人-香港特別行政區)
  • 即使被告人並非在暴動範圍內被捕,盧建民 案中所提及的「流動性」概念如何應用
  • 上訴庭亦綜合多宗相關案例提出過處理類同案件的實際考慮


香港特別行政區  林潔偉及另三人 [2023] 3 HKLRD 996

  • 向上訴庭合議庭重新提出保釋申請(此前已遭上訴庭單一法官拒絕)
  • 屬於沒有先例但法律上容許的申請
  • 闡明處理此類申請的正確程序及相關考慮因素


香港特別行政區  黃麗敏及另三人 [2023] 2 HKLRD 464

  • 有關拍賣會中進行串謀詐騙
  • 上訴庭探討要約價最高的潛在買家是否沒有獲得任何「所有人權益」(proprietary interest)?罪行詳情中所指的「有興趣買家」,是否有「經濟損失」或「經濟利益」可言?
  • 上訴庭進一步處理罪行詳情不足的影響


葉永倫上訴案 (有關複雜商業罪行的案件分析與法官指引的研究)[2016] 1 HKLRD 801
(有關向陪審團作出持平及合適指引的案件)

  • 就有關詐騙及貪污的背景而言,是一宗異常複雜及審訊時間長的案件,當中涉及一間上市公司及多個界別的專業人士。
  • 涉及數量異常龐大的文件證物及就電子資料及通訊以法證的角度展開深入的探討。
  • 就有關會計文件資料、會計規則以及盡職審查展開深入的探討。

 

律政司司長 對 鮑展鴻[2014] 1 HKLRD 587(有關涉及證券公司人員接受賄賂案件)

  • 涉及一間證券公司(凱基證券(香港))的代理人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
  • 警誡會面紀錄可呈堂性的恰當處理手法。
  • 檢視《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的判刑。


馬寶基上訴案 (有關上市公司人員串謀詐騙) CACC 458/2010

  • 一宗在高等法院就有關串謀發表虛假陳述和串謀詐騙罪進行了長時間審理的案件,涉及一間上市公司名為泰興光學集團有限公司。
  • 深入檢視相類似罪行的判刑及其當中的判刑差異。

 

原訟法庭

香港特別行政區  一鳴建築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HCMA 282/2020

  • 有關嚴重工業意外的免責條款及責任問題
  • 針對第59章第18條中的法定辯護與規例第8(1)條及第59章第6A(1)及6A(2)(c)條的關係
  • 處理普通法中的答辯理由與條文之間的關係


周向榮DR美容事件誤殺案 (高等法院審訊) HCCC437/2015

  • 香港首宗因醫療疏忽被刑事檢控的案件。
  • 就犯罪意圖的主觀標準、有關嚴重疏忽及誤殺的法律展開深入的探討。
  • 檢視相關專業行為守則,以及有關監管醫生執業及進行細胞治療的法律。
  • 檢視政府就有關香港科學園及生物科技產業所制定的政策。

 

建萊集團秦錦釗串謀詐騙案 (高等法院有關信用狀貸款詐騙審訊) HCCC 158/2003

  • 信用狀貸款詐騙。
  • 一宗有關在中國進行大規模虛假交易,而且審訊時間長的案件,當中牽涉在香港及中國進行的大量商業交易及不同銀行的職員。